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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房子 假离婚由来已久 2013年,新国五条出台,政策指出,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出台后,为避免20%个税,假离婚事件猛增。常见的方式为:夫妻将房屋归为一方名下后,办理离婚手续,然后拥有该房产的一方以家庭唯一住房出售,成功避税。 假离婚在新国五条后再创高峰。其实,因为房子,假离婚事件由来已久。早在“分房时代”,就有人为了得到福利分房而假离婚。据《扬子晚报》报道,北京人老孟就是假离婚大军中的一员,且10年来已经办理过3次离婚。1999年,刚结婚半年的老孟得知妻子的单位可以分房,但由于老孟已获得福利分房,难以再申请,最终,他们协议“离婚”。根据当时的规定,夫妻离婚后,有条件的可以再分一套。于是,他们再次获得一套福利分房。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政策不断升级 与早期的假离婚相比,随着调控升级,现在的假离婚理由更加多样,群体也更多元。2010年4月新国十条颁布,政策要求“首套房90㎡以上首付不得低于三成,二套房首付不低于五成”,新政突如其来,这可难倒了郑州的王新夫妇。 为了将父母接到身边,二人需要购置大房。经过协商,夫妻二人假离婚,房屋判给妻子,丈夫则以首套房资格享受到首付3成,贷款利率8.5折的优惠,并在购房后复婚。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久,新政再次来临,在北京的一些外地人成为假离婚的新群体。2011年2月,北京发布京十五条,新政指出,非京籍家庭只能拥有一套住房,而且需提供连续5年纳税或社保证明。《中国周刊》曾报道过这样的案例:在北京打拼的肖栋和妻子均为外地户口,在北京有一套小一居。新政出台后,正打算换房的他们也选择了假离婚。 但政策并不总能找到“投机”突破口,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政策不断升级,多项措施防止假离婚购房。2013年,京版国五条细则进一步限制购房条件,规定自3月31日起禁止京籍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4月,公积金贷款的认房认贷标准明确,从贷款层面进一步限制购房资格。政策对购房资格、首付比例、贷款以及利率标准都做出严格限制,甚至有银行规定离婚满1年后买房才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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