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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高龄,驾驶无牌照三轮车、酒驾、酿成车祸……这样不负责的“任性”行为不仅会危害到自己的生命,也很有可能会祸及无辜的路人或者司机。2015年3月1日11时左右,隆林一位70岁的老汉岑某饮酒后驾驶一辆无牌照的三轮车由隆林县者浪乡往新州镇方向行驶。在12时30分左右,车辆行驶到那谷小学路段时,因为操作不当与道路南侧护栏发生碰撞并导致他自己受伤。后面跟他同向行驶的王某因避让不及翻车,车辆侧翻后滑行撞击到岑某的三轮摩托车。经鉴定,当日从岑某抽取的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45.9mg/ml,达到醉酒标准。岑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他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最终因自己任性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岑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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