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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 黄某不是右江区人。因2016年4月25日要考驾驶证,她4月24日来到右江区,在一家宾馆住下等候第二天考试。次日9时退房时,黄某发现服务总台上放着一沓用纸包好的现金,便心生贪念,将那一沓钱收进自己的手提袋。黄某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还镇定地参加了科目三考试,不料未考完试便被民警抓获。案发后,公安机关将缴获的1950元发还宾馆老板。 近日,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对该女子单处罚金3500元。 右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被盗现金已被追缴并已发还被害人,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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