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数:94
粉丝数:2
注册时间:2016-08-17
|
雄叔带着未成年的女儿及两侄儿到隆林一家宾馆准备登记住宿,谁知这一次出行竟是他生命的终点。 当日,雄叔等人准备办理住宿登记时,恰逢阿生及几位朋友喝酒后也到该宾馆准备登记住宿。阿生看到雄叔身边的女儿时,即进行语言调侃,并将欲乘电梯上楼的雄叔侄儿拉出电梯。 雄叔见状指责并与阿生发生争吵,阿生即从右裤袋内拿出一把弹簧刀捅刺雄叔右胸部一刀后逃离现场。雄叔受伤后被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雄叔的家属认为,隆林某宾馆在两人发生争执时未及时制止,更未依法对阿生携带的尖刀等管制刀具报告公安机关,未尽到管理和保证旅馆安全的责任,应当在民事赔偿上与阿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雄叔入住宾馆,双方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但是当雄叔与阿生发生争执时,宾馆人员并未采取有效的防止伤害事故发生的措施,导致雄叔在该宾馆内被阿生伤害致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隆林某宾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综合全案案情,日前,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阿生赔偿雄叔家属128150元,隆林某宾馆赔偿5966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