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可是偏偏有些人就是喜欢反着来,就是要在喝酒了以后开车上路。。。
2月23日上午,在田阳辖区环城路执勤的民警远远望见一辆货厢上载人的轻型货车从县城方向驶来,民警拦停轻型货车后,发现驾驶员黄某宁散着浓浓的酒味,随后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黄某宁进行乙醇含量检测,测试结果显示黄某确实有饮酒,询问中,黄某宁承认自己前一天晚上在家里吃饭的时候和朋友一起喝了酒,早上起床后还有酒气,因要帮朋友运送家具就直接驾车出来了。执勤民警通过查询,发现黄某宁于2014年9月29日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被田阳交警大队处理过,黄某宁的违法行为已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田阳县公安局依法对黄某宁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违法载人及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合并罚款14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