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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南宁交警部门在快环周边对大型货车进行了集中整治,重点查处大货车闯红灯、超载、不在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民警查获了一起无证驾驶泥头车的违法行为。令人惊讶的是,驾驶泥头车的竟是一名年仅17岁的少女。她不但没有任何机动车驾驶资格,甚至还未达到法定驾驶机动车的年龄。民警称,如此大胆的驾驶员还是第一次遇见。 日前,在昆仑大道壮鹰加油站路段,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正在整治泥头车交通违法。 16时20分左右,一辆红色泥头车从市区方向开来,被民警拦下靠边检查。车内坐着两名女子,驾车的女司机很年轻,看起来还不满20岁,不像是有大货车驾驶资格的。 民警请女司机出示相关证件,但对方仅能出示身份证。身份证上显示,女子姓黄,1998年出生,竟还未满18岁!经过对黄某的驾驶资格查询,民警发现她不但没有大型车辆的驾驶资格,就连小型汽车、摩托车的驾驶资格也没有!按照规定,申请考取机动车驾驶资格至少要年满18周岁。 经了解,坐在副驾驶的是黄某的母亲,她表示刚才是从火车东站驾车过来,因为人手不够,没人开车,她自己也没有驾驶资格,才想着让自己女儿顶上。针对该情况,民警再三对黄某及其监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表示这不仅是对交通安全法的漠视,更是对自己和其他人生命安全的无视。 最后,民警按照规定转移了涉事车辆,并依法对驾驶员黄某作出了处罚决定。据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1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拖拉机、营运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的处罚1500元,同时还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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