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记者从南宁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5月1日起,南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正式启动,取消和降低医疗服务项目103项,提高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共计1595项。其中,取消挂号费收费项目,收取门诊诊查费,专家诊查费从原来的8元提高到30元。经过对市属、自治区属和崇左市属27家医院2015年数据测算,群众看病负担总体下降了0.8%。
这次价格调整,是执行国家“一取消两同步”的医改政策,即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落实财政补偿政策。南宁市本次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总共有32家,根据市属、自治区属和崇左市属27家医院2015年数据测算,调价后总额下降7.69亿元,其中药品费下降6.97亿元、检查检验费下降0.72亿元;医疗服务项目上调增加6.66亿元,净下降1.03亿元,下降部分由各级财政负担,即意味着群众看病负担总体下降了0.8%。
取消和降低医疗服务项目103项,其中取消挂号费收费项目1项;降低核磁共振、CT、彩超等39项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其中核磁共振降幅达10%,CT、彩超降5%;降低“两对半”等63项检验价格,降幅5%。调价后一年将减少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收费0.72亿元。
提高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共计1595项,以前看病前既要交挂号费又要交诊疗费,既麻烦又容易引起误会,改革后合并只收取门诊诊查费,按医师的四类级别(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和专家)从原来的1元、2元、3元、8元分别对应提高到3元、6元、12元、30元。诊查费可以刷医保卡,用医保卡里个人账户的钱支付。
此外,手术类项目调整为:一、二、三级医院开展的一级手术费用统一上调20%;二级医院开展的二、三级手术费用统一上调30%,所开展的四级手术费用不予调整,仍执行原价格;三级医院开展的二级手术费用提高20%、三级手术费用提高30%、四级手术费用仅在三级医院提高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