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智能手机普及,微信聊天流行,一些违法人员竟利用微信包装成高富帅进行诈骗。近日,靖西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罗某利用微信聊天工具,以穿公安制服的头像冒充交警工作人员,骗取十多位被害人办理假驾驶证,非法获利达八万多元。
家住广西德保县的罗某本是一名铝厂工人,他通过手机微信添加了一个陌生女子的微信,两人利用微信进行聊天后,为了让陌生女子何某英放下戒心,罗某称自己在百色市交警大队工作。开始何某英不相信,罗某就通过微信发了一张身穿公安制服的照片给何某英,单纯的何某英就相信了。在聊天和见面后,罗某自称可以直接办理各类机动车驾驶证,不用学习和考试,并答应每办一本驾驶证给何某英一定提成,何某英只要负责收集他人办理驾驶证的相关材料和现金,其本人负责为他人办理驾驶证。C证的每本办证费为12000元,B证每本办证费为16000元,A证每本办证费为30000元,每本驾驶证给何某英500元提成。
财迷心窍的何某英通过朋友及亲戚关系联系到张某项、林某豪、许某、张某果等10多位想办机动车驾驶证的受害人,收取了他们每人8000到10000元的办证费。何某英基于对罗某的信任,还为办证人垫付了22000元的办证费交给罗某。罗某在收取了何某英交来的办证费62000元后,为林某豪等人办理了8本驾驶证交给何某英。
到案后,经交警车辆管理所驾驶人信息查询,这8本驾驶证均为假证。
靖西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达8.1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配合公安机关追缴全部赃款退赔被害人损失,可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被告人罗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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