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百色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通过对自动污染源监控数据分析和飞行抽检数据对比分析,怀疑靖西某企业涉嫌通过篡改氧含量数据,超标排放污染物。百色市环境保护局接报后立即制定调查方案,会同靖西市环保局、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片区企业以进行无模板应急演练的形式,进入到企业进行检查。经反复排查,发现该企业烟控自动监控站房一墙之隔的锅炉操作室有一配电箱内安装了一个带输出线的电子控制设备,能够通过输出脉冲电流,将在线监测仪的含氧量数值降低5个百分点,从而达到SO2等的折算浓度达标的目的。现场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设备予以扣押,并启动《百色市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对涉案人员佘某航、成某湘、黄某四等连夜进行了询问。
经调查发现,该企业于2016年10月将脱硫工序的劳务承包给黄某四,黄某四聘用的工人成某湘为了使在线监控系统数值不超标,在烟气自动系统监测站房旁的配电房安装了修改氧含量的数据显示控制仪,并接入隔壁烟气自动监控系统分析仪内的氧化锆模板,从而降低监测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浓度,达到隐瞒超标排放事实。
百色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决定,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经过调查,该企业存在“以篡改氧含量监测数据的方式,逃避监管超标排放锅炉烟气”的违法行为。百色市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45万元罚款。该企业篡改环境监测数据行为已构成行政拘留要件,百色市环境保护局将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门。2017年5月12日,百色靖西市公安局对涉嫌违法的成某湘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