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隆林一女子为财铤而走险,竟盯上了毒品,因其多次向多人贩卖,最终落入法网。近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女毒贩黄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6年10月12日,吸毒人员陈某、龙某先后通过电话联系被告人黄某购买毒品海洛因吸食。当日20时许,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民警接到报案后依法对被告人黄某位于县某公司廉租房的住所进行搜查,当场抓获被告人黄某,并查获黄色塑料袋包装的毒品海洛因可疑物12颗(净重0.65克)。在廉租房前从吸毒人员陈某身上查获被告人黄某向其贩卖的毒品海洛因可疑物3颗(净重0.16克),在某食品厂附近某处从吸毒人员龙某身上查获被告人黄某向其贩卖的毒品海洛因可疑物1颗(净重0.04克)。经鉴定,从查获的毒品海洛因可疑物中均检出海洛因。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贩卖毒品海洛因0.85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惩处,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