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晚,深圳市光明新区侨新花园一住房发生燃气爆燃,事故造成4人受伤。7月24日,消防部门再次对事发房屋进行相关调查,而受伤的4人中,有两人受伤较轻已在上周出院,另两人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目前,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
在光明新区中心医院病房,记者见到了受伤的几位当事人。当事人陈先生介绍,7月15日当晚,他与朋友约定到陈先生租住的房子里喝酒宵夜,“厨房当时在煲汤,我一朋友推开厨房门,当时我就跟在他后面。门一推开,就有一股气浪冲了出来,我头发眉毛都烧了,脸上、手上和腿上都有烧伤。”陈先生称,走在他前面的朋友因为穿了长裤,受伤较轻。 同样还在住院的还有刘先生,他的双腿、双手以及后脑勺部位均有不同程度烧伤。事发时,他到陈先生家落座才30多分钟。刘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他当时的位置是背对着厨房的。事发时,他感觉“后脑勺像是被打了一下”,之后便被气浪冲了出去。 光明新区一份情况通报中显示,当晚11时27分,光明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光明办事处侨新花园一民宅着火。在接报后,消防中队以及光明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处置。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导致火灾发生 情况通报则显示,现场过火面积约0.3平方米。民警及消防队员赶到事故现场时,厨房燃气胶管还在着火,便当即将燃气管道阀门关闭,同时将明火扑灭。 事发后,光明新区以及光明办事处相关部门便介入了事故调查。侨新花园物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黄女士表示,7月24日下午,光明新区消防监管大队再次到事发地调查,租客、房东以及物管都在现场。
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已经出炉。据光明新区通报,事发住宅于2015年11月改用管道天然气,但原来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阀及胶管还在厨房的橱柜里。爆燃原因初步认定为,在使用天然气灶的过程中液化石油气钢瓶也在开启状态,导致液化石油气直接排放到空气中遇到火源从而引发事故。 在此,百色中燃温馨提醒: 一、天然气、液化气虽然统称燃气,但二者气质成分、运行压力等差别很大,对燃具的要求也截然不同,不能通用,私自安装、贸然使用不仅会危及自身安全,严重的还会殃及左邻右舍。二、国内外有不少建筑物使用瓶装液化气发生燃烧爆炸的惨痛教训,因此具备管道供气条件的高层建筑,使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不准使用瓶装液化气。高层建筑运输不方便,如用电梯运输气瓶,一旦液化气漏入电梯中,容易发生严重爆炸事故。 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规定,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为高层民用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而不准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不要两气混用和在高层建筑内使用液化气。 百色中燃客服中心地址: 城乡客服中心:城乡路127号(百色卫校旧址旁) 龙景客服中心:鼎盛中央公园19-115号商铺(闽盛建材市场2期对面) 客服热线:2893666 抢险电话:2893999扫一扫,关注我们,获取更多燃气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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