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利用“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危害社会,我市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查收缴“毒鼠 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以清查收缴毒鼠 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甘氟等属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化学品为重点,农业、公安、工商、环保、交通、市政等职能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毒鼠 强”等剧毒化学品的清查收缴,把严防“毒鼠 强”死灰复燃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一条底线,采取有效措施,追查源头,彻查清缴。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突出的,要依法依规彻查问责。对收缴整治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责任事故发生的,严格倒查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
在清缴行动中,针对群众对收缴“毒鼠 强”等剧毒化学品知晓率不高的情况,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平台,以拉横幅、板报、宣传标语等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大张旗鼓宣传收缴“毒鼠 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的重要意义。通过以案说法、以例举证,动员广大群众支持收缴行动,主动上缴家中留存的剧毒鼠药,消除毒害隐患,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