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6日,自治县创卫整治工作联合执法组在城南菜市开展整治行动,依法对三户非法搭棚、非法占用街道经营商铺进行劝导和清理。但商铺业主及亲属拒不配合工作,在市政执法人员依法查扣违规物品时,韦某英、王某丽、刘某凤、刘某卫、黄某欢、韦某花六人阻挠市政执法人员执法,并抢夺执法人员查扣的物品,推拉并辱骂执法人员,造成恶劣影响。为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在现场维护秩序的民警依法采取传唤措施,将6名违法人员全部带离现场开展调查。
经查,韦某英、王某丽、刘某凤、刘某卫、黄某欢、韦某花等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分别处于行政拘留10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