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2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依法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6人。
1月22日上午,自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者浪乡查获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共123箱,办案民警将该批烟花爆竹依法扣押,并依法口头传唤货车驾驶员黄某站、黄某铁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王某华、岑某等6人赶到现场称烟花爆竹系其共同出资购买,欲将烟花爆竹强行拉走。王某华等6人不听民警劝阻,将民警拦在者浪乡土产公司爆竹仓库大门不让民警离开,阻碍民警正常执法。民警随即将王某华等6人依法传唤到自治县公安局接受调查。
经询问,王某华等6人承认其阻碍警方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该6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示:政府执法部门履行职责开展执法工作受到法律保护,对任何阻碍执法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