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成功处置一起因个人感情受挫扬言制造恐怖袭击案件,依法处理涉案人员2人。2018年1月18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开展网络环境巡查过程中发现:一男子在其社交软件发布“我愿做自杀式恐怖活动,有需要的联系我。”的恐怖言论。民警立即循线追踪,经查,发布恐怖言论的男子为朱某勇,民警立即将其传唤到自治县公安局接受调查。
朱某勇于2016年与到四川务工的隆林籍女子黄某云相识并恋爱,两年间二人如胶似漆。2017年12月底,朱某勇下班回家却不见黄某云踪影,黄某云就如人间蒸发一般消失。朱某勇便从四川来到隆林县寻找黄某云,经多方打听才得知黄某云已结婚多年,迫于生计才到四川打工。感情受挫的朱某勇在多个QQ群中发布恐怖言论,欲获取不法分子提供的爆炸物与黄某云同归于尽。朱某勇在隆林县城西一小卖部内购买4瓶散装汽油欲实施报复行为。
目前,朱某勇因散布涉恐言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予行政拘留10日,已移交四川警方做进一步的处理;出售散装汽油的小卖部老板王某英因涉嫌非法存储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予行政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