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坡县龙合乡人民政府危改办错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间,龙合乡人民政府危改办先后两次发放2016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在发放中错发9户共计144500元。李知霓作为时任龙合乡人民政府危改办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12月,李知霓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陆安荣作为龙合乡人民政府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副乡长,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11月,陆安荣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错发补助资金已追回59500元,有85000元正在追缴中。
2. 那坡县百南乡上盖村原党支部书记梁锋违规领取边民生活补助问题。2012年10月至2017年2月期间,梁锋利用职务便利,在其子女转为合同制工人、外孙户口迁离边境0—3公里范围不再符合享受边民生活补助政策的情况下,隐瞒不报,违规领取子女及外孙的边民生活补助共计11272元,全部用于个人家庭生活日常开支。2017年6月,梁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缴国库;邓毓信作为百南乡人民政府民政助理、上盖村乡工作队员,在边补核查工作中没有认真审核把关,负有责任,2017年 12月,邓毓信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林启发作为百南乡人民政府负责民政办具体事务的民政助理,在边补核查工作中没有认真审核把关,负有责任,2017年11月,林启发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梁秋宇作为百南乡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长,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11月,梁秋宇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那坡县坡荷乡人民政府民政办未能及时停发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坡荷乡人民政府民政办对民政对象管理不善,未能及时掌握民政对象的死亡信息并停发补助,造成死亡民政对象继续享受低保金和高龄补贴共1597元。马朝方作为坡荷乡人民政府民政助理,工作履职不到位,对民政对象死亡后仍继续享受低保、高龄补贴问题负有责任,2017年12月,马朝方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关宝立作为坡荷乡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长,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12月,关宝立受到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