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这酒害人真不减啊,几杯后连协警人员都控制不住痞气呢,哎!
德保县纪委通报
县城管大队原中队长及2名协管员违反社会公德案件查处情况
一、潘宣丞(县城管大队第五中队协管员)与黄兴东(县城管大队第五中队长)、黄全文(县城管大队第五中队协管员)等人于2018年4月25日晚在县城某酒店用餐喝酒。酒后,3人先后来到酒店前台与女收银员搭讪、闲聊。其中,潘宣丞走到收银台里边调戏女收银员,强行搂抱、亲脸。在旁的黄全文、黄兴东不但没有予以制止,反而纵容取乐。尤其是黄兴东,还煽动潘宣丞去亲女收银员。女收银员丈夫得知其妻子被调戏后,与潘宣丞发生肢体冲突。次日,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对潘宣丞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潘宣丞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开除处分。 二、
黄兴东作为中队长,在上述事件中非但没有阻止,反而纵容取乐,煽动下属公然调戏妇女,而且案发后不如实交代问题。其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和组织纪律,
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开除处分。 三、
黄全文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在上述事件中非但没有阻止,反而纵容取乐,任由同事公然调戏妇女。其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丧失了党员应有的觉悟,
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