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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你行动再隐秘,再小心,就算警察蜀黍一时未发现你的违法行为,可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虽说百色的非法狩猎已经有所消停,但还是有些人总是带着侥幸的心理,非法持枪,非法狩猎,对于这种不法之徒,民警见一个抓一个,决不姑息这不,像岑王老山附近的两名田林男子就是最好的例子! 11月1日,百色市森林公安局岑王老山派出所接到有人在广西岑王老山保护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警情。得到警情后,市森林公安局立即安排市局刑侦大队与岑王老山派出所民警组成专案组联合开展案件调查。嫌疑人赵某某、李某某到案后交代,他们是岑王老山保护区附近的村民,熟悉保护区环境及各种野生动物,为增加“外快”,两人打起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歪主意。10月31日晚,两人带上狩猎枪支、电鱼机、抄网等猎捕工具来到岑王老山保护区内一处叫大沟的地方,通过电鱼机电昏棘胸蛙后,捕获41只野生活体棘胸蛙。当夜凌晨,两人在返回途中不料被保护区工作人员发现并移送警方处理。经鉴定,两人捕捉的41只野生棘胸蛙为广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赵某某所持有的枪支具备正常的射击性能及致伤力。赵某某还交代,其所携带的狩猎枪支、44枚空包弹药和0.2斤铁砂弹均为其已过世的祖父遗留物品。 赵某某、李某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猎捕广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1只,涉嫌非法狩猎罪。赵某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同时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2018年11月28日,专案组已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李某某,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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