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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那坡县德隆乡某村支书(主任)张某、副主任刘某分别利用职务便利贪污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一案。由那坡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那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也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我院受理的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经审查,两起案件都是被告人利用担任村主任、副主任的便利,未经本屯群众大会同意,擅自向那坡县林业局提交追补公益林补助资金的报告,并在报告上伪造群众签名和手印,同时盖上村委会公章。并伪造“委托书”委托他人到保护区办理生态公益林经费,并盖上村委会公章。被告人张某、刘某分别骗取生态公益补偿资金52215元人民币、56824.4元人民币。案发后,两名被告已将骗取的生态公益补偿金退回那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目前,两起案件已起诉至那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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