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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自治县召开“3·1”命案案情通报会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汇报会,通报“3·1”命案和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太兴,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梁光辉,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申书敏,自治县司法局局长韦燮奕,自治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党委政法委等扫黑除恶领导成员单位领导出席会议,自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黄国章主持会议。会上,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太兴通报“3·1”命案侦破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并向群众兑现悬赏奖金5万元。“3·1”命案发生后,警方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百色市公安局领导亲自到场指导案件侦破工作,自治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力保障。自治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上阵,抽调数百名警力开展现场勘察、调查走访、追踪搜捕、设卡查缉、发动群众等工作,专案组奔赴湖南、贵州、云南及广西贺州、玉林、南宁、贵港等地开展线索核查追踪。先后走访群众5千多人,发放悬赏通告10万余份,微信推送30余万条次,形成强大的追捕攻势。经大量工作,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为赵某玉,其在案发当天潜逃。3月23日下午,在群众协助下,警方在新州镇民强村凡合屯附近山沟中将犯罪嫌疑人赵某玉抓获,其对2003年在湖南省杀害妻子赵某和3月1日在隆林民权街出租房内杀害女友韦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玉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下一步,自治县公安局将继续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工作,立足隆林实际,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掀起又一轮的严打整治高潮。 通报会上,与会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还就社区代表、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记者提问的相关问题一一进行回应,一致表示,齐心协力,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各乡(镇)领导、县直综治成员单位领导、部分县“两代表一委员”、新州镇社区代表及媒体代表,公、检、法、司中层以上领导参加会议。 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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