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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本应该是村里致富带头人 理应扎实工作,回应群众的期待 可是在隆林县天生桥镇岩卡村 多名村干、社干们竟为了“财” 带领同村11人走上了一条歪路 7月16日,隆林警方押送11名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团伙成员到隆林天生桥镇万峰湖库区辨认现场,一个由村干、社干组织、组成的敲诈勒索犯罪团伙落网。今年1月至3月,由刑侦大队牵头,抽调天生桥、者浪、猪场、桠杈等乡镇派出所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以收取“保护费”为名对万峰湖库区网箱养殖户实施系列敲诈勒索案开展深入调查,认真梳理自2003年至2017年潜在案件线索,克服案件时间跨度长、涉案人员多等困难,抽丝剥茧,乘胜追击,日夜兼程,辗转重庆、贵州、四川、成都、百色等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形成完整证据链,对锁定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抓获涉案村干、社干、群众代表多人。据查,多年来,该犯罪团伙在天生桥镇岩卡村村干陆某锋、韦某明、陆某华组织下,以外地养殖户占用其寨子水面为由,非法向养殖户收取水面“租金”后进行分赃,先后对多名养殖户实施敲诈勒索。目前,初步核实涉案资金达20余万元。目前,陆某锋、韦某明、陆某华、陆某民等人均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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