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3日,凌云县公安局采取集中行动,对泗城镇镇洪生态停车场工程阻碍施工的违法人员予以处置,依法对违法阻工的黄某某、罗某某、廖某某等8人予以刑事拘留,对吴某谋、黄某、罗某等7人予以行政拘留,并对其他涉案人员继续调查,依法追究,坚决打击违法阻工行为,旗帜鲜明的维护施工秩序,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泗城镇镇洪生态停车场是目前正在实施的公益工程建设,是凌云县一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目前该项工程正在建设中。 经核查,2019年初至今,黄某某、罗某某、廖某某等15人为谋取不法利益,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在凌云县泗城镇镇洪村生态停车场施工区扰乱在建工地正常施工秩序。 11月13日上午8时许,黄某某、罗某某、廖某某等人又纠集村民携带圆筒塑料凳、木质长凳,坐在施工停车场进出口处强行阻工,阻留施工单位车辆,工地被迫停工。凌云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刘海煌,副局长庞忠沛以及泗城镇政府领导及其他协调人员前往协调,均未见效,给镇洪生态停车工程建设造成严重影响。在疏导无效的情况下,民警依法将阻碍施工的黄某某、罗某某、廖某某等15名违法嫌疑人员强制带离现场,恢复施工秩序。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