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数:170
粉丝数:5
注册时间:2017-08-02
|
俗话说“经一事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代价。但还是有人无视法律尊严,再次挑战法律的底线! 11月19日晚,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民警把无证驾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何某送至平果县拘留所拘留。 11月13日00时47分许,何某驾驶桂L***38轻型普通货车车辆行经S52马平高速219公里500米四塘收费站出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当民警要求何某出示证件接受检查时,何某表示并未取得驾驶资格证,属无证驾驶机动车。 随后,经民警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米检测仪对何某进行检测,何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询,何某曾于2018年11月1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平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何某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于是,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何某无证驾驶、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分别处罚款1500元、罚款1000元,同时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