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社会大众表示忏悔,我自愿认罪认罚,希望法庭能够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因为我还有一个两岁的女儿需要抚养,请求法庭从轻处罚……”,1998年出生的小梅(化名)说完这话后已泪流满面。
年纪轻轻的小梅因为一时交友不慎,误入歧途,染上毒瘾,为筹毒资,多次贩卖毒品,最终葬送了自己的大好青春。近日,靖西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小梅4年2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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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梅系以贩养吸的吸毒人员,今年3月12日至30日,短短19天时间内,实施了14次贩卖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的犯罪行为。
靖西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梅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氯胺酮仍多次予以贩卖,情节严重,被告人小梅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小梅多次贩卖毒品,酌情从重处罚,用于联系贩卖毒品的手机,依法予以没收,据此,法院依照相关法律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