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百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队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期间,查处1起酒后驾驶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12月26日晚,高速三大队在田东收费站设卡开展夜查整治行动。21:40分左右,唐某驾驶桂C牌照小型轿车经过检查区域时被依法拦截检查,民警使用酒精检测仪的快速排查功能对驾驶员进行检测时,发现其有酒驾嫌疑,于是要求驾驶员下车进一步接受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唐某当时体内酒精含量为4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标准,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经了解,当事人唐某从田阳到田东看望自己的朋友胡某,为此,胡某召集田东的一帮朋友,晚八点在都市华府聚餐。席间,唐某一直以不会喝酒为由,不喝酒。但是吃饱后,要离席回田阳上班时,胡某的某位朋友就要求唐某敬两杯酒给某位领导,一直说,就喝两杯啤酒,没有关系的。唐某推脱不了,只好拿了两杯啤酒敬了胡某的领导。离席后,唐某觉得喝两杯啤酒,跟正常情况一样,头不晕,眼不花。就立马开车回田阳上班,不成想,在田东收费站却被交警查获酒后驾驶。民警对唐某进行了严厉的教育批评,指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告诫其切勿心存侥幸心理酒后驾车。最后。民警开具强制措施凭证交予唐某,告知其要持该强制措施凭证15日之内到高速三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唐某饮酒后驾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10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