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市纪委通报隆林各族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履职不力问题。
通报指出,隆林各族自治县德峨镇苗族群众每年会在农历春节初二至初十举行多次“跳坡节”等民俗活动,活动地点分别为德峨街上、常么街附近水淹坝(地名)等“坡场”。1月31日,隆林各族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重点人群排查管控组责任领导、县公安局局长王太兴到德峨镇巡查各个历年开展民俗活动“坡场”,下午14时许,巡查至水淹坝坡场未发现有人群集聚活动,在未提出进一步意见便离开了该场地。15时许,该镇一些群众发现无工作人员值守,便自行捣毁水淹坝坡场路障,进入水淹坝坡场聚集搞烧烤野炊等活动,聚集人数约一百人,存在疫情传播隐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通报指出,隆林各族自治县县、镇两级责任领导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方面还存在不够严实,履职不力问题。为严肃纪律,经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责令隆林各族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给予隆林各族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重点人群排查管控组责任领导、县公安局局长王太兴通报批评;责成隆林各族自治县党委、政府对德峨镇党委书记蓝家观、德峨镇人民政府镇长罗仁华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扛起政治责任,坚决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工作要求,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主动作为,做细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问题,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