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1人!以精准办案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近日,靖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一起妨害企业复工复产案件1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3月10日当天,靖西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一条妨害企业复工复产刑事案件线索后,及时跟进,积极与公安办案部门进行沟通,明确案件性质,引导侦查取证方向。经查:2020年3月,靖西市一投资一千万的采石场响应政府关于加强民营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决定,及时安排人员复工复产。因采石作业石头掉落田地赔偿意见不一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多次伙同他人对采石场进行堵路阻工。3月10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再次伙同他人到采石场索要5万元赔偿金未果,便持刀打伤采石场负责人陈某某。据了解,因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多次伙同他人对采石场进行堵路导致停工,已造成该厂二十多万元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依法快办速捕 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2020年3月13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靖西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靖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度重视,由副检察长靠前指挥,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专人办理、快速办理。承办检察官在全面审查案件逮捕必要性、确保案件质量的情况下,当日收案当日完成审查当日批准逮捕,实现对妨害企业复工复产刑事案件的快速办理。同时,靖西市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积极与采石场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产生的困难,并就其中产生的法律问题进行一一答复,增强其复工复产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