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21时许,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在广昆高速公路田东收费站对一辆桂LVA**6牌照出租车进行检查时发现了异常,该车驾驶员韦某稳出示证件时满脸通红,神色紧张,下车时摇摇晃晃。
经检测,其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驾驶员韦某稳交代
当晚在家里吃饭时喝了两杯啤酒
休息半小时后返回田东
酒后脑子热,仗着自己酒量好、路程近
自认为没有交警检查
便驾驶出租车从田阳开往田东
韦某稳的违法行为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他将面临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五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