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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通知,根据《中共百色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的方案〉的通知》(百办通〔2020〕21号)精神,为深入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剔除惠民政策落实 “绊脚石”,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决定在全市开展住房租赁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联合整治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所急所忧所盼,重点整治住房租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 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治理一批重点难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切实解决住房租赁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工作内容持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住房租赁涉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等问题。 三、 整治工作措施认真梳理住房租赁损害群众利益存在问题,分阶段开展整治 活动。(一)开展宣传活动。印制住房租赁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页。收集涉及住租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制作彩页进行发放,扩大法律政策知晓面;将住房租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处罚条款资料进行汇编,印制成册免 费向租户和群众发放。(2020年5月底前完成) 启动住房租赁法律法规政策“进社区”宣传活动。不定期开展住房租赁损害群众利益存在问题整治进社区宣传活动,启动宣传点选择在右江区东合二路“百合园”小区,布置宣传咨询展台听取群众意见、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政策规定等。(2020年5月 底前完成) 通过媒体和单位网站宣传。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分别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网站及百色电视台等媒体,加大住房租赁损害群众利益存在问题整治工作宣传。 (二)建立投诉平台。以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为基础,通过建立门户网站网 友留言专区、公布业务科室办公电话及媒体平台等形式,建立住房租赁损害群众利益存在问题整治投诉平台,落实专人负责,及 时处理涉及住房租赁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投诉,确保投诉件及时转办,依法回应群众诉求。(2020年4月底前完成) (三)强化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把好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准入关,规范市场主体登记行为, 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持续开展) 严厉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发布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遏制住房租赁中介行业乱象。(持续开展) 对住房租赁中介市场可能存在的垄断行为保持高度关注, 发现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涉嫌垄断行为及时开展执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持续开展) 加强对住房租赁经营主体的价格监管,严厉查处不按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行为监管,严厉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标准、不进行 收费公示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持续开展) (四) 开展巡查活动。组成联合巡查组不定期开展住房租赁巡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等问题集中的住宅小区、楼盘等进行巡查,认真听取租户意见,调研出租户 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保障群众利益政策规定情况, 摸清问题源头,对存在问题依法进行督促整改。(持续开展) (五) 建立住房租赁整治效果评估标准。结合整治行动推进情况,通过对租户群众满意度随机抽样、 实地调查和投诉平台统计等情况,设计住房租赁整治绩效指标,制定客观合理的住房租赁损害群众利益存在问题整治效果定量定性评估指标,确保整治效果符合群众期盼。(2020年12月15 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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