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近日召开,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之际,加强对促进共同富裕问题的系统研究、顶层谋划,释放出重大的政策信号,可以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从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到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向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懈努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实践证明,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的事实。唯有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才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夯实党的长期执政基础。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要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提出的这些重大判断、重大部署,既有顶层设计层面的战略谋划,又有方法论层面的科学指导,更有贯彻落实层面的具体要求,为新形势下促进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路径。
应当看到,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从“有没有”到“好不好”,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现在我们进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发展”既是关键词,也是必由之路。无论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还是“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这些一方面体现了当前促进共同富裕的条件、基础、环境发生了变化,必须与时俱进进行前瞻性谋划、提高工作主动性,另一方面也对各级谋发展、促改革、惠民生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就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今年6月中央公布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赋予浙江重要示范改革任务,先行先试、作出示范。面向未来,脚踏实地,久久为功,我们就一定能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